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
各分院、处室、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0〕40号)精神,现将2011年清明节、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清明节: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二、劳动节: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三、端午节: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节假日期间,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教学、值班、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确保全校师生平安欢乐地度过节日假期。
[学校办公室]-[2011年3月24日]
